根据我国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公安派出所虽然拥有进行警告和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等权限,但却不得随意对违法行为者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任何对公民的行政拘留之执行,皆需得到县级公安机关的批准同意,并且在执行时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亲笔签发拘留证后方可实行。
对于被依法裁定予以行政拘留惩罚的人员,应由法定的公安机关派员进行押送并将其交付拘留所加以执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2-09-29 09:11
不可以。
每个公民都有隐私权,公安机关有义务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所以不会随便为别人查询他人资料的,公民身份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自己可以去派出所查询身份信息,但一般情况下只可以查询自己的信息,如果是查询他人的身份信息的,公安机关根据规定,可以拒绝查询要求。
如果是要查询自己的身份信息,可以直接持自己的身份证到派出所查询;如果是要查询他人身份信息的,则应该委托律师办理,由律师持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到派出所查询。
2022-08-12 11:49
不可以。每个公民都有隐私权,公安机关有义务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所以不会随便为别人查询他人资料的,公民身份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2024-05-11 11:30
警察不可以随便抓人去派出所询问。
一、治安案件中,警察可以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和证人。
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询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2024-04-20 10:41
派出所不可以实施行政拘留。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非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不具有独立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所以派出所是没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权利的;
因此派出所不能实施行政拘留,只有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2023-03-07 15:55
派出所警察不可以随便在路上检查公民的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的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