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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赔偿吗

劳动工伤 2024-07-27 09:54 标签: 劳动合同 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劳动者已经离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双方应当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也认为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到期应当顺延至该情形结束,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刘明银律师

刘明银律师

上海海华永泰(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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