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原址重建的规定如下:
1、农村老房子如果是在原地址上进行翻新、重建等,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
2、农村老宅翻新、重建的审批面积需要结合当地村庄规划内容,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022-11-26 14:13
农村宅基地能重建,但是必须要符合规定,不能随意翻建。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根据规定,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
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025-07-23 17:02
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然后由国土的资源管理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来到实地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标准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划等在进行初审。
最后由国土资源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发宅基地,并且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025-08-07 09:33
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如果确实发生了错误的,应当由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国土资源局收回错证,重新填发正确的证件。
因为土地登记以登记的内容为准,填发的土地证必须与土地登记一致。
土地证的土地用途错误的,肯定会与土地登记的内容不符,所以,要让发证机关予以更正(更换)。
2026-01-10 14:21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
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
2025-04-15 18:02
农村房屋倒塌可以重建,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二者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楼房倒塌的由该方担责。属于不可抗力的,重建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