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研发人员的工资不能加计扣除。
在税务处理上,加计扣除通常适用于特定的支出,如研发支出等,但这主要是针对全职研发人员或专门的研发项目。对于兼职研发人员,他们的工资并不属于可以加计扣除的范畴。
此外,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劳动者的工资是其劳动成果的报酬,不应被随意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且根据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22-08-11 15:46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022-08-18 14:1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因此,单位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包含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但不包含公司承担的社保。
而且,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是指应发工资额,不包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但包括个人从工资中缴纳的社会保险。
2024-04-29 14:32
1、兼职属于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
2、劳动法不鼓励未得到提供职业方同意的兼职。
兼职需要提供职业方和提供兼职方都同意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3、兼职是指职工或学生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也是劳工的类型之一。
2025-02-28 10:34
兼职人员与所在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与其兼职工作所在的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且单位开始用工的,算是有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从事的是非全日制工作的兼职,则在订立了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单位开始用工的情形下,也算是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4-07-19 09:36
兼职是需要签合同的,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对于兼职有特别的规定,规定到: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兼职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是说不用签订书面的合同,只是口头上约定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