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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劳动法在合同期内因病无法胜任工作有赔偿吗

劳动工伤 2024-07-22 11:00 标签: 劳动合同 赔偿

在合同期内,因病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若被公司辞退,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情况需根据员工的医疗期状态来判断。

如果员工尚在医疗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雇主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

当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公司以员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那么应支付的是相应的经济补偿,而非双倍。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会按照一年来计算;而不满六个月的,则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会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徐爱波律师

徐爱波律师

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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