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7、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
8、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9、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0、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
11、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
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
1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13、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14、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
15、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6、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
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17、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18、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19、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20、酒后不准上班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2021-12-24 14:36
最新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编号为GB 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施工、研究和教学单位,在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地基基础工程的工程实践经验,采纳了该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并以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施工、科研、教学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其中,第3.0.2、3.0.5、等2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同时废止。
该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地基岩石的分类及特性指标、地基计算、山区地基、软弱地基、基础、基坑工程、检验与检测。
2022-08-10 15:34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6章,分别付地基工程、基础工程、特殊地基基础工程进行了验收质量规范。比如,规定砂和砂石地基的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细砂应同时掺入25%-35%碎石或卵石。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又如,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土工合成材料以100㎡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等。
2024-09-12 13:46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1、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2-22 15:28
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所谓安全标准,是指为保护人体健康,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标难,是强制性标准,即必须执行的标准。从标准的内容来讲,安全标准可包括劳动安全标准、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标准、电气安全标准和消费品安全标准等。安全标准一般均为强制性标准,由国家通过法律或法令形式规定强制执行。
安全标准一般有以下几个作用:
1.安全标准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安全标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
3.安全标准是安全监管监察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4.安全标准是规范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
在生活中,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参加劳动时,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安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要求,是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障。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劳动安全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防止中毒、车祸、触电、塌陷、爆炸、火灾、坠落、机械外伤等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
劳动安全问题,一方面受到生产技术手段制约;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适当的制度规范和经济投入有效减少其危害性。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能否保障自身安全,多数时候很难依靠企业的自觉或场自发调节来实现。由于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普遍存在,必须运用有效的政府监管手段来加保障。
2025-03-20 11:33
本工程基坑支护主要采用土钉墙、锚杆和地下连续墙支护,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现场抽取4组(6根)土钉,按照《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要求进行分级连续加载抗拔试验。试验上钉钢筋为:中
22,土钉体为P.032.5水泥净浆,强度为:
M20,土钉长度:
8m,土钉设计承载力:56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