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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房需要什么手续宅基地

其他 2024-06-22 13:59 标签: 宅基地 盖房

在农村地区进行自建房屋活动时,必须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书。
以下即是有关审批与办理流程的详细阐述:
首先,由户主提出申请并经所在村庄与社区签署同意;
其次,提供本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户主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第三,在规划区域范围之内的建房须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而超出规划范围的则需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四,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是建立房屋的关键步骤之一;
第五,提交关于建房户在其他地方已无宅基地的书面声明,同时请村主任及驻村干部签字确认,严格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最后,如为分家后无房产者,还需附上相关分家协议的原始文本。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第六条 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土地登记申请。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 (二)地籍调查;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 (三)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方能登记。 (四)注册登记;国土资源局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提供的材料进行校准,校准无误,准予登记。 (五)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土地登记完成,向申请者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傅振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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