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认定是: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的建筑物;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24-11-16 09:40
违章建筑认定是: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的建筑物;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2024-12-18 11:01
被认定是违章建筑的,拆迁时没有补偿,但对于临时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应当予以补偿。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022-09-23 09:21
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责令违法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那么行政机关将依法按下列程序处理,直至强制拆除: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执法人员7日内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及收集其它相关证据。
3、审批: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拟给予处罚的,执法人员将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的具体内容告知行政相对人,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5、听证: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6、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若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送达: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
8、违法当事人在三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当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或行政机关可中止或停止起动强制执行程序,待二审终结后再起动强拆程序(具体时间无法确定)。
9、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依法予以催告,自收到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
2021-02-07 11:28
违章建筑拆除赔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说,违章建筑属于没有任何批文或证件的建筑,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之后是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的。如果说,这些违章建筑没有被有关部门执行过强拆,那么在进行过拆除之后,有关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房价以及物价水平,进行评估之后,做出相应的补偿。还有一种情况是,当地农村的房子存在违章现象。而在我国农村一般情况下房屋是没有这些产权证件的。对于这种情况来说,我国政府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政府是会进行一定额度的补偿的。这些房屋的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当地有证件的房屋补偿价格进行补偿。如果当地农村没有,不存在有证件的房屋,那么在进行违章建筑拆除之后,可以根据有关部门对当地的物价水平作出的评估,来设立一个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022-11-28 17:17
违章建筑拆除需要一般需要子在十五天之内自行拆除。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责令违法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那么行政机关将依法按下列程序处理,直至强制拆除: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执法人员7日内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及收集其它相关证据。
3、审批: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拟给予处罚的,执法人员将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的具体内容告知行政相对人,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5、听证: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6、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若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送达: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
8、违法当事人在三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当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或行政机关可中止或停止起动强制执行程序,待二审终结后再起动强拆程序(具体时间无法确定)。
9、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依法予以催告,自收到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