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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公务是否能给予治安处罚

其他 2024-06-19 14:19 标签: 治安处罚 阻碍公务

阻碍公务是可以给予治安处罚的。行为人存在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等其他阻碍公务的行为的,一般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冯绍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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