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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道事故,60岁后有劳动能力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 2024-06-12 10:58 标签: 劳动能力证明

针对本公司员工在遭受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后,经过适当的疗治以及病情逐步趋于稳定的情况下,若被诊断出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残障、对其劳动能力有明显损害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所在地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功能等级鉴定的申请。
在申请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时,必须填写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同时还需提交如下相关资料:
(一)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且符合国家及地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的完整病历资料,包括按规定复印或复制的各种检查、检验报告等;
(三)工伤员工本人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险卡等能够证实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实际需求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另外,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鉴定申请方面,其作出鉴定的具体时间节点应当是这样规定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事故现场开展详尽调查之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如果发生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获肇事逃逸嫌疑人和车辆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之内也同样要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比如说对疑似车辆质量问题、车速测定等等,都应该在检验、鉴定结论得以明确确定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邓都兴律师

邓都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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