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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流标两次后怎么办,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 2024-06-06 14:46 标签: 流标 公开招标

如果在第二次竞标后仍流了竞标,则可以批准后无法再竞标,可以采用其他非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计划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预算单位报告。
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对采购的计划方式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齐微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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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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