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认罪认罚后若向上诉机构提出上诉,是否会导致刑罚加重,这取决于上诉的主体身份如下所述:
1.若罪犯本身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提出上诉的案例,则上诉机构不得加重刑罚。
同时,若涉及到共同犯罪案件,无论是上诉的被告还是其他同被告人的刑罚均不可加剧。
在量刑存在教轻的情况时,即便上诉机构不应直接加重刑罚,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种理由将案件发回初次审理的人民法院作进一步的审判;
2.若人民检察院向上级法院申诉或自诉人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上诉,那么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则有权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025-05-24 15:13
1、刑事案件上诉不会加刑;
2、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审判原则;
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超过二十年依旧想要追诉的,那么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具体刑事追诉时效期间的长短,由法定最高刑来确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的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
2024-12-31 10:24
在认罪认罚之后,当事人依然享有上诉权。
首先,若被告人以此前所承认的犯罪事实不符合法定的真实性及自愿性条件,或一审判决所采用的法律存在错误,且审理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抑或是法院并未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导致其审判决刑过重等诸多原因作为上诉辩护的依据,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引发争议,因其正当合理的申诉需求得到了支持,检察机关也不会对被告人的上诉行为提出相抵触的抗诉申请。
其次,如果被告人并无充足的理由,亦或是质疑认罪认罚具结书面据的真实性从而提起上诉等特殊情形,检察机关很有可能会视该人为未真正接受认罪认罚的观点,并据此提出抗诉请求,那么过去的量刑建议将会被撤销,最严重的后果甚至可能是被处以更严厉的刑罚。
2022-09-09 09:34
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可以反悔,如果法院已判决,可以上诉。
法律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对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2022-09-09 16:05
关于当庭认罪认罚能否上诉这个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这肯定是可以上诉的,上诉与认罪认罚之间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上诉是人民的权利。当然,上诉一定要在法律的规定时间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2025-02-21 10:53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上诉。被告人以认罪认罚不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和自愿性等要求,或者一审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或者法院未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量刑过重等,提出上诉的,属于被告人合法合理的诉求,应当允许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