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阐述了不应采纳行政处罚决定的几种特定情况,例如违法行为是由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犯下的;或是上述人员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因为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而导致其无法辨别或者控制自身的行为;又或者在此两年内,此类违法行为从未被行政机关察觉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025-04-29 09:5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2025-02-11 10:50
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5-03-14 11:20
行政处罚的分类共有六个大类;具体而言,它们包含以下内容:首要的是
(一)警告和谨慎警示的通报批评;
(二)罚款、坚决没收违法所得以及非法财物;
(三)暂时性地扣留许可证件以作为警戒、抑或是降低资质等级最后直至吊销许可证件;
(四)严格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下达停产停业命令、严令关闭企业以及限制从业人员工作;
(五)行政拘留;
(六)即是由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手段。
2024-03-27 15:17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六种,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5-03-30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