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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加班费能告劳动局吗

劳动工伤 2024-06-05 11:19 标签: 劳动局 加班费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外继续安排劳动者生产劳动或者工作应当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普子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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