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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辞退拒绝加班的职工

劳动工伤 2024-06-04 11:34 标签: 辞退 加班

单位不能仅因职工拒绝加班而将其辞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需要时,确实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这必须是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进行的。职工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加班,单位不能强迫职工加班。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这意味着,职工拒绝加班是其合法权利,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对其进行不利处理,包括辞退。法规

因此,单位不能因职工拒绝加班而将其辞退,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吴新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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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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