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022-08-09 13:13
安全生产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体现了安全管理“三个必须”原则。
2022-09-23 14:06
六项纪律主要内容如下:
1.严守政治纪律,不得制造、散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守组织纪律,不得违反组织程序,擅作主张,目无组织、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得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得独断专行;
3.严守财经纪律,不得干预、插手 财务活动、工程项目、招生、干部人事等 工作,不得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不得为配偶、子女 谋取非法利益;
4.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得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工作日饮酒,不得利用手中权力 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得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5.严守生活纪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严守廉洁纪律,不得用公款送礼、娱乐,不得借婚丧喜庆事宜 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2022-10-21 09:59
“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涵盖了我国目前经济生活的主要方面。这表明中央在面对挑战日益加大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时,仍然表现出了实现全盘稳定的信心。这种信心来自良好的经济基本面,也受到了精准施策之有效方法的支持。
“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六稳”和“六保”之间不是孤立的,两者是彼此联系的。“六稳”是大局,“六保”是前提,当前形势下,只有全面落实好“六保”,才能实现“六稳”,也才能稳住中国经济这个大局,实现稳中求进。通过保居民就业实现稳就业,通过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实现稳投资,通过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实现稳外资、稳外贸。
2022-09-26 11:30
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包括以下两点: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设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022-10-19 10:43
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包括以下两点: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设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