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商铺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如何维权依

征地拆迁 2024-05-24 14:33 标签: 拆迁补偿 商铺 维权

1、建筑物本身补偿。一般来说,商铺补偿价格一般都是参照周边同类型建筑物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比如周边的同类型商铺价格是3万一平米,那么补偿基本就在这个范围,如果低于这个价值的补偿就是不合理的。
2、停产停业损失。因为商铺属于经营性建筑,那么在面临拆迁时,就要考虑因拆迁导致的经营损失,一般来说会根据商铺本身的收益和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时长来计算。
3、因拆迁导致的设备损耗补偿。如果商铺拆迁时,里面有相关设施设备的,因拆迁导致的损耗,也是要给予补偿的,比如经营饭店的,一些厨具设施的损耗也是要依法补偿的。
4、如果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搬迁奖励补偿。如果商铺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当事人首先不要着急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就意味着当事人认可补偿标准,到后期就说不清楚了,而且协议也具备了法律效力,即便上了法庭,会被法院所采信,这时候基本上就是败诉了。因为无论那你采用什么法律条文,都无法解释为何要签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冯秀真律师

冯秀真律师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