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竞争性磋商二次流标后怎么办

建筑工程 2024-05-22 14:12 标签: 流标 竞争性

竞争性磋商二次流标后采购人需要重新评估采购方案,确保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可以重新公告磋商采购,进行第二轮磋商,第二轮磋商仍无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考虑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如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闫传国律师

闫传国律师

辽宁传国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法律顾问 损害赔偿 经济纠纷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