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二次流标后采购人需要重新评估采购方案,确保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可以重新公告磋商采购,进行第二轮磋商,第二轮磋商仍无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考虑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如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2022-08-12 11:29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08-11 13:53
招标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招标流标后可以要求组织重新招标,且不得收费。也可以终止合同,另行委托。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 第二次招标再流标后,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还可以不再公告,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
2024-09-09 13:42
竞争性谈判一般20个工作日开标。竞争性谈判资格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参加谈判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项目公示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公示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从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发出之日至规定的报价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022-09-28 14:32
按照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开标时间最低不得少于20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说明;
(三)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第二十九条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022-08-11 15:34
公示期最少3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