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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犯什么法律

劳动工伤 2024-05-17 11:30 标签: 克扣工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五十条明文规定,员工薪酬应当按照每个自然月的时间流程,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按时地支付给每个劳动者手中。
在此过程中,任何单位均不得以任何非合法合规的理由扣押或故意拖延劳动者应有的工资。
而何谓“克扣工资”呢?它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未经合法合理原因的前提下,强制性降低或扣减本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就是用人单位根据其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应当全额支付给劳动者的所有劳动报酬。
然而,这并不涵盖以下几种情形下的减薪举措:
(1)如果有明确的国家法律、法规对此作出了规定;
(2)若是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当中已经事先对此作出了明确要求;
(3)只要用人单位依照“民主法制程序”方式制定出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核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相应规定的;
(4)如果企业的工资总额与其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在经济效益下滑时期,工资水平需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向下调整(但是严格遵守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以及其他由于劳动者请假等情况导致的相应减薪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李铠律师

李铠律师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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