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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抵押物超过债权如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 2024-05-16 13:38 标签: 抵押物 强制执行 债权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
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
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
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林娟律师

林娟律师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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