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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调岗而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赔偿

劳动工伤 2024-05-16 13:36 标签: 调岗 辞退 赔偿

当员工拒绝接受公司调动岗位并因此被解雇时,他们有权获得经济赔偿。假设我们所探讨的情况是在用人单位单方面作出调整岗位决策之后,劳动者表明了不同意接纳此项变动的态度,最终导致用人单位决定将其辞退,那么在此种情景下,用人单位必须负起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任职年限进行计算,即每工作满一年就应支付一个月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在职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我们将视其为一整年处理;反之,对于在职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将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能达到录用标准(2)劳动者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劳动者存在严重渎职行为,给用人单位利益带来巨大损失(4)劳动者在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其行为已经严重干扰或妨碍到本单位的正常工作进度,且经过用人单位多次劝诫,仍未予以纠正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刘丹律师

刘丹律师

辽宁谨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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