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在90日内结束。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2024-05-09 16:4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收到复议书15天内起诉,如果直接起诉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起诉。
2024-05-06 15:52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4-05-11 10:31
公安局一般三十日内做出的行政处罚复议结果。 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 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2021-02-27 09:36
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做出复议决定后,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若法律规定复议为终局决定的,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04-21 08:43
法院受理行政诉讼后,如果能当场判定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当场立案;如果不能当场判定的,则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