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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怎么处理认证手续

涉外法律 2024-05-11 10:46 标签: 涉外婚姻

首先,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第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第二,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其次,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二,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三,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三条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杜永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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