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内河船有船舶优先权吗

涉外法律 2024-05-10 14:11 标签: 船舶优先权

内河船有船舶优先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二十九条 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前款第(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梁述庆律师

梁述庆律师

贵州桥城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