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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前期各项手续是怎样的

其他 2024-05-08 14:21 标签: 土地挂牌

土地挂牌前期各项手续是:1、经省政府批复同意;2、储备中心联系有关人员到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挂牌地块出让界址图;3、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挂牌地块规划设计条件;4、储备中心向发改、环保部门发询函;5、对挂牌地块进行出让地价评估;6、向县政府请示对挂牌地块出让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批复;7、县政府同意挂牌批复。

法律依据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三条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当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点算标书。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投标人不少于三人的,应当逐一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三)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可以不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主持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陈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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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七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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