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招收童工如何处罚

劳动工伤 2024-05-07 13:39 标签: 童工 处罚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朱擎宇律师

朱擎宇律师

北京炜衡(温州)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