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什么刑事申诉案件

刑事辩护 2024-04-29 14:29 标签: 刑事申诉 审查起诉 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孙芳律师

孙芳律师

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