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投标意味着同意招标文件中与合同有关条款,中标后以合同条款谈不拢,当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处理,扣除投标保证金。
2、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01-13 10:25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2、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024-12-19 14:10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2、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025-01-25 16:24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2、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025-03-13 09:48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2、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024-12-10 16:27
1、作废标处理,因为该公司不符合资质,本来连投标资格都没有的。
2、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