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起诉前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签订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签订了转让合同且起诉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025-03-07 11:07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一,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第二,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的方式,通过招标等取得。
第三,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2024-12-29 09:04
工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
2、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6、审批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留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
2021-02-06 14:47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2024-03-25 14:58
2023-05-31 13:39
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上的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