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8-12 14:48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2022-08-10 09:29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应当立案侦查: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9-05 14:12
立案的标准是:
1、对象是劳动者的生命或者是公共财产。
2、企业等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被提醒之后还不知悔改造成的严重后果。
就是说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之后不停止生产行为,从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即劳动者的生命等。
2024-09-27 15:06
1、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的或者是造成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以及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达一百万元以上的会被立案追诉。
2025-01-14 10:37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2、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