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承担的培训职责是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而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也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08-19 11:24
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坐火车享受半价优惠,如果是伤残军人还可享受抚恤金及医疗求助;经商办企业可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还可享受税收不同比例的减免照顾。 各地市区都有不同的优惠,有残疾证的有可能得到更多的优惠、优待。
2024-08-13 10:01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有: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022-08-11 14:00
卫生监督所在传染病防控职责:根据《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的具体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八条 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前,应当明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方法、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安全防护。
第九条 实施传染病防治现场卫生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
2024-08-05 15:02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2-08-09 13:44
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单位会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