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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违约责任的竞业限制条款是不是成立

劳动工伤 2024-04-15 11:25 标签: 竞业限制 违约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当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也可以用协议的形式禁止劳动者进行同行业择业,也就是竞业限制。未约定违约责任的竞业限制条款也是成立的。是否约定违约责任是当事人的自主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赵福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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