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谁来拆除违章建筑这个问题,是根据违章建筑所处的不同地理位置以及具体情形决定的哦。
假设在乡村规划范围内有未经规定或违反规则建设的行为,拥有执行权的就是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了,他们有权利强制停工并要求负责人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正。
如果期限到了还没有改善呢?那政府将有权拆除了。
然而,如若在无合法授权的土地上进行了建设,涉及的工作就不仅仅限于乡政府那么简单了,还需上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责令当事人返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时进行相应的拆毁动作。
当然啦,可能会有更多的单位参与协作,例如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甚至包括县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025-02-17 10:48
关于对非法建筑实施强行拆除的主体问题,一般的情况是由各类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其中主要包括:
(1)规划管理部门;
(2)土地方案管理部门;
(3)建设主管部门(4)城市管理机构。
此外,类似于城管部门和行政规划部门等也具有依法执行这类任务的权限。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当依据既定法制法规来认定究竟什么是违反规定的建筑。
若有关违规建筑的所有权人拒绝接受拆迁要求,则相关负责单位有权组织强制拆迁行动。
2025-03-22 14:22
土地违法强拆的执行主体明确为各级行政部门。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应在事先提供补偿之后进行。
当市县政府给于被拆迁者补偿后,他们应有义务按照协议或决定,在规定时限内顺利搬迁。
除此之外,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暴力、威胁甚至违法中断水源、供暖、燃气的方式迫使其搬迁。
此外,也不允许建设单位参与此类搬迁活动。
如果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且在补偿决定规定期内未能如期搬迁,该市县政府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强制执行申请书需附带补偿金额、存放账户信息以及产权调配房屋和临时住宅的位置和大小等相关资料。
2024-04-03 11:33
市级以下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常常是房屋拆解行动的主事人。
详细说来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房屋征收执行主体:
按照咱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其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负起主要责任。
换言之,他们才是拆迁行动的核心力量嘛。
2.房屋征收部门:
尽管市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占据主导,但是房屋征收部门也是征地工作中的重要参与者。
此时,房屋征收部门或许会选择委托其他公司来进行拆迁事务的执行。
这里面,负责执行的公司必须为他们的行动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2-08-22 11:21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此外,关于起诉重婚罪后能否撤诉,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
(二)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
2022-08-22 16:28
根据该派出机构是以谁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来判断行政复议主体是谁。
如果是以机关授权机构自身名义作出的,那么行政主体就是派出机构,复议向政府机关提出。
如果是以政府机关名义作出的,那么行政主体是政府机关,复议向政府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级主管部门(如果是直属管辖的,那么只有上级主管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