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
4、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核发《工伤证》,交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保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4-07-16 10:00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
4、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核发《工伤证》,交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保存。
2024-09-06 14:32
工伤认定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24-09-28 11:52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第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
第三,劳动鉴定能力委员会一般会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2022-08-17 11:46
首先,拿到办案单位开具委托信。还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住院的病例、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然后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被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方可鉴定。最后,鉴定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做出鉴定,由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取走鉴定书。
2024-08-16 09:29
一、到当地劳动局社保科,领取工伤认定表;
二、按照劳动局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明;
4、医疗病历材料。
劳动局接到这些材料后报市一级劳动局在60天以内进行认定。属于工伤的,下一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般的经办机构也是社保科;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赔偿的,在依据以上材料申请仲裁,如果县级市里没有仲裁机构,到市级劳动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