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不符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范围?

劳动工伤 2024-04-10 15:19 标签: 补助金

不符合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资格的情形包括:
1、企业改制后的内退人员;
2、失业前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3、申领时已就业人员;
4、申领时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5、申领当月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应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6、服刑期内人员;
7、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的条件包括:
(1)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临时生活补助: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一条 失业人口分类 1、根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分类 可以把失业区分为自愿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非自愿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隐蔽性失业等不同类型。 2、根据消费者意愿可将失业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 自愿失业:是指工人所要求的实际工资超过其边际生产率,或者说不愿意接受现行的工作条件和收入水平而未被雇用而造成的失业。由于这种失业是由于劳动人口主观不愿意就业而造成的,所以被称为自愿失业,无法通过经济手段和政策来消除,因此不是经济学所研究的范围。 非自愿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愿意接受收现行工资水平但仍然找不到工作的现象。这种失业是由于客观原因所造成的,因而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和政策来消除。

徐兴俊律师

徐兴俊律师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