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决定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决定对某一案件进行立案时制作的书面文件,用于正式确认案件的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虽然具体的法律依据中并未直接规定立案决定书的内容结构,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常规文书要求,立案决定书通常应包含以下内容:
1.标题:明确标明“立案决定书”字样。
2.案号:每个案件都有唯一的案号,用于标识和查询。
3.当事人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4.案件由来和受理经过:简要叙述案件的来源,如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以及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经过。
5.立案理由:根据初步审查的结果,阐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理由。
6.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条款,说明立案的法律依据。
7.决定事项:正式宣布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8.司法机关名称和印章:制作立案决定书的司法机关名称,并加盖印章。
9.日期:立案决定书的制作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022-08-24 10:01
立案决定书是多联式文书,一式两联,由正本和存根组成。
1.正本正本联是立案决定的依据和凭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
(2)正文。主要写两项内容,一项是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09条和第113条。
(3)尾部。应当填写清楚成文时间(填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的时间,格式与行政公文的落款时间相同),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公章。
2.存根存根联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凭证,用于公安机关留存备查。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和职业,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时间,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等。
2022-08-09 11:56
处分决定书包括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处分的种类和依据;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五)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2025-01-17 09:08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2024-08-07 14:35
需要。《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立案决定书》制作完毕,标志着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立案决定书需要给原被告双方。《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2022-08-12 11:48
这个都是直接发给本人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