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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务合同还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吗

劳动工伤 2024-04-07 11:46 标签: 能认 劳务 定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希望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那么应当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通常适用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提供的劳务服务,它更多地强调劳务的提供和报酬的支付,而不涉及劳动关系的各种权益和义务。因此,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建立了劳动关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虽然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实际上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的特征。例如,如果劳务提供者需要遵守接受劳务方的规章制度,接受其管理和监督,并且提供的劳务是接受劳务方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周一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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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悦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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