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跟人口和面积都有关系,以面积为重。拆迁补偿跟人口有关的费用主要是“安置费补偿”这一项,有的地方叫“周转补偿费”,即对被拆迁人按照家庭人口数量,每月发放补贴,每个地方根据条件有所差别。除此之外,人口对拆迁补偿影响不大,各地可能附件了一些条件 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人所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4-04-23 14:16
1、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都与户口没有关系,都是依据面积来计算拆迁补偿的。所以,房屋面积越大的,拆迁补偿费用也会越多,不管户口上有多少人。
2、对于集体土地,户口的作用体现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上。《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025-03-07 10:17
在中国,拆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主要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各地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拆迁补偿是否按人头计算,取决于具体的征收政策和补偿方案,法律并未统一规定必须按人头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搬迁补助: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因搬迁产生的费用。
临时安置补助: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在过渡期内的居住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经营性房屋,补偿因拆迁导致的经营损失。
在实践中,补偿方式通常以房屋面积、用途和市场价值为主要依据,而非单纯按人头计算。然而,部分地区可能会在安置房分配或补助金发放时考虑家庭成员人数,但这并非全国统一做法,而是地方政策的灵活性体现。
例如,一些地方在安置房分配时,可能会根据家庭人口数量确定安置面积或提供额外补助,但这属于地方政策的补充规定,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总之,拆迁补偿的核心依据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及其附属权益,而非单纯按人头计算。具体补偿方案需参考当地政府的征收公告和补偿政策。建议被征收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5-17 14:50
通常来讲,农村地区的房屋拆迁补偿通常是依据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并且是根据家庭成员人数来确定具体补偿金额。但是,在这其中,我们也需要认识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各家各户的人口数量不尽相同,同时住房状况也有着多种差异。鉴于此,在实施拆迁补偿时,理论上是将人口与房屋情况综合考虑后,按照平均水平予以适当补偿。除此之外,我们还建议参考本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来评估具体补偿额度。关于外嫁女及其子女是否有权利享受娘家村拆迁补偿的问题,需要参照当地相关村规民约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2022-10-09 09:27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按照产权置换或按照当地商品房价格进行赔偿。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可以查看当地拆迁公告,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022-09-29 09:00
一、农村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二、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三、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四、二层及及以上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