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法中关于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08-17 17:18 标签: 刑法 非法生产 制毒物品罪 立案规定

刑法中关于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立案规定是:本罪属于行为犯,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张国强律师

张国强律师

河北决策(邢台)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