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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假发票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刑事辩护 2020-09-25 15:54 标签: 假发票 法律责任

一、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其他可以抵扣税款的发票,涉及税款在1万元以上,或者抵扣税款5000元以上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志超律师

王志超律师

广东磐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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