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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离婚探视权一个月几次

婚姻家庭 2022-08-17 14:22 标签: 离婚 探视权

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离婚探视权的次数,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郑小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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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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