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2022-08-20 16:33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合同原件丢失,合同复印件也可以依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查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传真或者是复印件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传真签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3-04-12 15:32
诉讼离婚要提交的证据:1、证明当事人即原、被告作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跟第三者同居的照片;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2023-04-03 10:24
诉讼离婚要提交以下证据:1、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2、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3、能证明子女抚养相关问题的证据,例如,子女户口本、出生证、抚养协议等‘;4、其他证据。
2020-10-27 13:25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2022-08-19 08:39
“一审未提交的证据到二审是有用的,二审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