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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采取反担保措施

债权债务 2022-08-31 08:53

反担保措施是指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借款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反担保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抵押反担保;
(二)质押反担保;
(三)保证反担保;
(四)应收账款质押形式;
(五)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张乐明律师

张乐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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