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保证人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024-09-26 11:00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条件如下:
一、保证人需要与本案没有牵连。也就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二、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也就是保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保证人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
四、保证人有固定收入和住所,并且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2022-08-09 15:20
保证人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3.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1)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2022-10-12 09:17
保证人的条件: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
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民事主体。
2024-12-20 10:13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担保人条件如下:(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024-06-21 13:57
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两方: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被害人
(自诉人),他们是刑事诉讼的主要参与者,依法拥有广泛的诉讼权利。
在共同权利方面,有以下几项:
1、语言文字使用权:
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控告权:
对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侵害行为提出控告;
3、申请回避权:
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或者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依法申请回避;
4、参加庭审权:
依法参加庭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向证人发问并质证、辨认物证和其他证据等过程;
5、申诉权:
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