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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前期摸底什么

其他 2021-02-04 14:17 标签: 房屋征收

1、被拆迁房屋的状况,出具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价值评估报告。
2、被拆迁户家庭每一位成员的社会背景。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确定
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

钱晶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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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松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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