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3-04-21 10:00
对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满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仍然不服的不得再以同一事由申请复核。
2022-08-08 15:21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07 10:0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出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2020-11-20 14:13
向公安督查科投诉或向上一级领导部门反映或提起行政诉讼。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做了明确规定,故在采取措施之前,请弄准时间。
2022-09-03 14:44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仍不满意的,可以搜集证据由法院做最终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