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车辆损坏无法在本市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解体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之后,申请人需前往车管总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需提交的资料有:(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本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外地人员需同时出具暂住证原件);(2)外省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市车管所经核查车辆已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
2021-12-14 10:12
车辆已经报废但是手续没有销户的,需要去办理销户。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2022-08-09 14:49
车辆已经报废但是手续没有销户的,需要去办理销户。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2022-08-08 10:54
2022-08-09 15:48
异地车报废: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具体方法:1、在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3、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022-08-08 10:52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十)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毫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