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加处滞纳金的决定后,如果依法与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的,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2024-05-08 14:48
行政处罚中加处的滞纳金能够被依法减免。
如果被处罚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
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对其从轻或者减轻滞纳金处罚。
2025-05-24 15:15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按照我国现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
2023-12-05 10:54
2024-12-27 09:53
2025-04-15 16:57
没有滞纳金。
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内容,滞纳金是执行罚的一种。
执行罚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定的义务人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通过罚款的手段促使其履行义务,执行罚的目的是迫使其履行法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