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滞纳金处罚可以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进行执行。
《行政强制法》规定,对其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2025-03-21 16:27
2025-02-05 10:17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4-07-09 09:57
行政处罚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3个月内,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不申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在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5-01-08 08:53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2022-08-12 16:32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加处滞纳金的决定后,如果依法与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的,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