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女儿收养不能收养一个儿子。按规定,收养人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才能收养:1、收养小孩时必须得年满三十周岁,以满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确立父母子女关系。2、收养小孩时收养人需无子女,即包括未生育子女、不能生育子女、子女已死亡以及无配偶者等情况。3、如果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那么得夫妻双方共同抚养。4、原则上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收养人既然已经有女儿了,那么就不符合膝下无子女的条件,自然是不可以继续收养儿子了。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收养女儿,也不会被支持。不过,如果收养人要收养孤儿、弃婴或者残疾儿童的话,那么将不会受到收养条件的限制,即有孩子的也可以收养,并且可以收养多个孩子。并且,当前政策也相当支持这种收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2023-04-11 10:58
想要收养孩子可通过如下方式办理收养登记:由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书面的送养协议。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核准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024-03-27 11:12
收养子女的收养人的要求有:1、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2、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3、年满三十周岁;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5、收养异性子女的,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022-08-10 09:36
收养申请书中收养目的,可以写成为了维护被收养孩子的健康成长,保证可以写保证履行作为被收养人监护人的责任,维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收养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2024-03-30 14:38
收养人因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具备抚养能力,或者收养人一方死亡、离异,另一方不愿意继续抚养,或者养父母双亡的,可由收养人或其亲属将被收养人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被收养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其亲属符合收养人条件且愿意收养的,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2023-04-06 11:42
解除收养关系,是到收养人地区办理还是被收养人地区办理,被收养人的户口已经迁到收养人的地区了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需要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签订好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后,带齐相关材料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